全日制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生物工程硕士是与生物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是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生物技术研发和管理人才而设立的,培养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所从事生物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该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实施、研究、开发及管理等能力,熟悉行业领域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依托研究所重要技术平台、大科学设施等,为社会培养和输送掌握关键技术或技能的生物领域专业技术人才。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可以熟练地阅读本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指导教师
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导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硕士生导师资格。
2. 第一导师须在重要技术平台或大科学设施中承担创新任务。
3. 第二导师须来自企业生物工程领域相关的专家。
三、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采用课程学习、工程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 课程学习:选择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
2. 工程实践: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开展工程实践,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必须保证不少于1年的实践学习。
3.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与产业相关的应用课题。
(二)研究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制,以单位内第一导师为主,第二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学位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五、课程学习与教学实践
(一)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遵循先进性、灵活性、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五个基本原则。
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选修课程等。
学分要求: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要求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8个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具体课程目录:
属性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公共 基础 课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36 |
1 |
必修 |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必修 | |
人文系列讲座 |
20 |
1 |
必修 | |
专业硕士英语 |
36 |
2 |
必修 | |
硕士学位英语 |
72 |
3 |
必修 | |
科技信息检索 |
24 |
1 |
必修 | |
知识产权 |
20 |
1 |
必修 | |
工程伦理 |
20 |
1 |
必修 | |
专业 基础 课及 专业 课 |
植物生理与分子生物学 |
104 |
5 |
选修 |
植物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 |
20 |
1 |
选修 | |
微生物系统与合成工程生物学* |
60 |
3 |
选修 | |
现代生物学研究方法与技术 |
20 |
1 |
必修 | |
实验生物学 |
120 |
5 |
必修 | |
分子生物学 |
150 |
5 |
必修 | |
生物技术实践 |
/ |
4 |
必修 | |
细胞生物学 |
150 |
5 |
选修 | |
生命科学前沿进展综述 |
/ |
4 |
必修 | |
生物医学统计学 |
64 |
3 |
选修 | |
生物信息学与算法 |
60 |
3 |
必修 |
注:*为隔年开课
(二)生物技术实践(4学分)
生物技术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课程,研究生必须参加由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的累计时间不少于1年的工程实践活动。实践应有明确的计划和任务要求,实践表现、总结报告经导师组成的评定小组评审通过后,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六、必修环节要求(5学分)
(一)开题报告(2学分)
论文选题应不迟于第二学期末,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生本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在选题过程中熟悉本学科前沿发展状况,选择工作量适当,有重大应用背景或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课题。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中期完成。由导师组织指导小组进行考核。指导小组专家应有来自本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
开题报告的内容:
1.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或工程设计的价值和意义,国内外概况和发展趋势,选题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技术难度;
2. 课题内容、拟采用的设计方法和手段;
3. 论文的预期成果及所需的科研条件;
4. 论文工作进度、工作量;
5. 主要的参考文献目录,具体要求20篇以上的参考文献。
(二)中期考核(2学分)
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进行中期考核,考查学生论文工作进展和研究状况,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方案,保证学位论文工作得以有效进行。由导师组织指导小组进行考核。
中期考核的内容:
1. 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
3. 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拟采取的解决办法。
(三)学术交流(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交叉学科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要求提交导师或指导小组认可的学术交流报告。
七、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技术背景,论文的内容可以是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或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
八、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一)形式审核: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是否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成绩均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论文评阅:应聘请3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位的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其中至少有一位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意见必须达到2/3以上(含2/3)为良好及以上,否则评审不通过,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审不通过者,3-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三)论文答辩:研究生能否进行答辩,原则上由导师决定。学位论文要求和答辩的具体条件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包括: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达到学分要求;
3. 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
4. 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研究、开发、管理等能力。
九、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备注
本培养方案自2018级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