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以及《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关于各类假期放假办法》的精神,我所“五一”节放假安排如下:

2006年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实验室和职能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祝大家节日愉快!

联合办公室
200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