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09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通知及《关于印发<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关于各类假期放假办法>的通知》(沪生院字[2001]72号)的精神,我所2009年元旦、春节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一、元旦: 2008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1月25日至31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除夕)、1月26日(春节)、1月27日(正月初二)为法定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三、实验室和各职能部门可以在春节前一周(1月19日至1月24日)集中安排符合休假条件的职工轮休。职工轮休不是集中放假,职工轮休期间,行政、后勤、技术支撑、财务、网络管理部门照常运行,在保障及时办理各项主要工作的前提下安排职工轮休。
四、研究生寒假放假办法原则上由其导师决定,一般安排在春节前一周开始,假期含春节不超过2周。
五、放假期间,实验室和各职能部门要提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假期请注意安全,祝大家节日愉快,身体健康!
联合办公室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