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生科院《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沪生院字[2013]98号)及《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生院字〔2013〕9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所2013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用组织
按照岗位聘用管理权限和分类分级聘用原则,我所成立岗位聘用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

二、岗位聘用原则
1、根据上海生科院核定我所的各类岗位职数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契约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6、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综合考量各类岗位聘用人员所在岗位、能力、贡献、承担的任务和提供的服务,以及任职年限等因素。

三、参加岗位聘用的范围
1、适用于我所创新岗位和项目聘用岗位(由外单位缴纳社会保障的人员除外)全职全时在岗人员
2、待岗、离岗安置、长期病假等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岗位聘用工作,相关职级按照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套定的等级确定。
3、岗位聘用计算任职年限的截至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年限以整年计算。

四、评议方式
1、专业技术岗位:
(1)四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者应参加答辩(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其中个人报告15分钟);
(2)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副研究员三级),申请者应参加答辩(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其中个人报告10分钟);
(3)七级至六级、六级至五级专业技术岗位级内晋升,一般实行书面评议,申请者不需答辩,由评委预审材料,在评审会议上介绍申请者的情况后再进行投票;
(4)八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实行书面评议,申请者不需答辩,事先由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书面评审投票,通过后在评审会议上由聘用委员会再次投票方可通过。
2、管理岗位:
五、六级职员岗位、七至三级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申请者应参加答辩(答辩时间为12分钟,其中个人报告10分钟,提问2分钟)。对于符合上一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实行书面评议。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者须按本通知规定的程序递交如下材料:
①《岗位聘用审核表》(下载地址:http://www.sibs.cas.cn/tzgg/201310/P020131012623479526778.doc),填写表格内容请准确、详细(16K纸、双面打印)。《表格》中“现任岗位”和“申请岗位”需按对应等级填写,例:现任岗位为“助理研究员二级(九级)”,申请岗位应为“助理研究员一级(八级)”。
②个人发表文章清单(下载地址:http://www.sippe.ac.cn/doc/qingdan.xls)(A4纸打印)。
③其他附件证明材料,包括发表文章(首页)、获奖证书等相关书面材料(A4纸打印)。


2、递交材料注意事项:
(1)请先递交申请材料(包括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请压缩在10M以内),审核通过后再通知打印。
(2)所交材料须按①②③④规定的纸张类型,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并请在《岗位聘用审核表》和附件材料之间增加“目录”页,附件按:个人发表文章清单、发表文章(首页)、获奖证书等顺序排列。
(3)申请七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将材料发至工作小组,邮箱:2013gwpy7@sippe.ac.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级岗位。
(4)申请八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将材料发至工作小组,邮箱:2013gwpy8@sippe.ac.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级岗位。

3、须参加答辩的申请者除递交以上材料外,还需于答辩前2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递交答辩报告,报告采用PPT形式,主要包括本人申请意向、个人简历、现任岗位期间工作业绩、今后工作设想等。

六、岗位聘用工作的程序
研究所实行的是研究组长、部门负责人责任制的运行体制,岗位聘用工作必须结合研究所的运行体制和用人机制予以贯彻落实。具体程序如下:
1、竞聘人提出岗位聘用申请(须征得研究组长、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工作小组提交《岗位聘用审核表》等书面申请材料。
2、研究组长、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的设置及应聘者的条件,签署聘任意见,要写明推荐理由,并表明推荐意见(请填写在《岗位聘用审核表》中“用人部门推荐意见”栏);
3、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聘用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评议和投票。
5、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确定拟聘人选。
6、对拟聘人员在研究所范围内进行公示。
7、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职员岗位拟聘结果报上海生科院进行审批。
8、研究所与受聘人员签订或变更《岗位聘用合同》。

七、岗位聘用工作的截止时间
请申请者将所需材料于2013年11月8日前递交。
本次岗位聘用工作将严格按照本所岗位设置情况实施,有关文件已通过研究组或部门向职工传达。

八、其他若干问题说明
1、本次岗位竞聘不涉及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2、副高级以上将根据生科院核定我所的岗位职数及年度申请情况设定比例,进行差额评审。
3、对于未通过高一级岗位聘用审核的拟聘人选,维持原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4、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5、岗位聘用工作完成后,按新岗位等级兑现岗位工资,兑现起始日为2013年12月1日。
6、在等级岗位公示前,任何人不得为本人或为他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经查实,本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的,取消申请资格,按原等级岗位执行;为他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的,予以通报批评。
7、在岗位聘用过程中,申请者须对个人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或事实,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且在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高一级岗位的竞聘;情节严重者,可予以低聘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发现严重弄虚作假者,予以撤销聘用决定、降级,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8、非因岗位变化不得更改系列。
9、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如遇出国、因病等情形,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掌握信息并报告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10、岗位聘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九、我所关于岗位聘用工作的补充说明《附件1 我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补充说明》、《附件2论文分区》及《附件3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非科研(技术)类人员申请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附后。

附件1:我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补充说明.pdf
附件2:论文分区.xls
附件3: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非科研(技术)类人员申请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pdf
附件4:《岗位聘用审核表》填写说明.doc



联合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