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生生态所关于做好2014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关于部署2014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我所2014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1、2014年度在岗职工,其中:新聘人员工作未满六个月不参加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及评定等次。当年度在上海生科院内流动的职工由现岗位所在单位或部门实施考核。
2、中层及其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上海生科院党委办公室通知执行。
二、考核内容
1、认真考察职工一年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2、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评定等次
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效。各等效的基本标准为:
1、优秀:业绩突出,综合素质好(优秀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的25%以内)。
2、合格:较好完成岗位工作;具备相应基本素质。
3、不合格:不能有效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基本素质方面存在较大不足。
4、对工作表现一般,基本素质有欠缺但又不宜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定为基本合格,以示警告。
四、考核时间
1、2014年12月22日前,成立考核小组(单位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2、2014年12月23日前,发布研究所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3、2015年1月20日前,各支部、部门实施逐层考核,上报《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及考核初评结果。
4、2015年1月30日前,考核工作小组汇总考核初评结果报所长办公会审定。
五、考核形式
根据各部门的人员类型、岗位特色,分层分部门考核。考核形式自行安排,个人需根据要求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奖惩以及合同变更或终止的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核准国家工资(薪级工资)的依据。
3、考核结果作为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依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正行 54924261
联合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