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研究室(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我所2016年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放假的具体安排如下:一、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二、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三、放假期间,请各实验室和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联合办公室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