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研究室(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我所2019年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放假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劳动节: 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三、放假期间,请各实验室和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联合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