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研究室(组):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7〕8号)、《〈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说明》(人字〔2017〕10号)、《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沪分子植物政字〔2018〕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单位2019年度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聘上岗、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管理的原则;
(四)分级管理、责权明确、能上能下的原则。
二、人员范围
(一)全职全时在岗的岗位聘用人员(由外单位承担基本社会保险成本的人员除外)和项目聘用人员(由外单位承担基本社会保险成本的人员除外);
(二)延聘人员在延聘期间,不能竞聘上一等级岗位;
(三)待退、待岗以及长期病假等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岗位聘用工作,相关职级按照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套定的等级确定。
三、任职条件
根据《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沪分子植物政字〔2018〕19号)中的相关岗位任职条件执行。
四、工作组织
根据要求,本单位将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各级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岗位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申请者本人提出岗位聘用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二)部门推荐。研究组长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的设置及申请者的条件,写明推荐理由,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
(三)资格审查。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后提交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评议。岗位聘用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评议、投票表决,获2/3及以上到会委员赞成票的,方可确定为拟聘推荐人选;
(五)领导审议。拟聘推荐人选报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确定拟聘人员;
(六)人员公示。对拟聘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合同变更。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
六、评议方式
(一)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含管理类岗位)
1、竞聘七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系列岗位,申请者应参加现场答辩,由岗位聘用委员会投票表决。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系列岗位的岗位聘用工作,须邀请中科院人事人才特派员现场监督。
2、竞聘八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一般实行书面评议,由岗位聘用委员会投票表决。
(二)职员系列岗位
1、竞聘五级、六级职员系列岗位,申请者应参加现场答辩,由岗位聘用委员会投票表决。
2、竞聘七级及其以下职员系列岗位,一般实行书面评议,由岗位聘用委员会投票表决。
七、进度安排
(一)2019年9月底,发布通知,启动岗位聘用工作;
(二)2019年10月中、下旬,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形式审查、汇总;
(三)2019年10月底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委员会以及岗位聘用委员会;
(四)2019年11月上旬,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2019年11月上、中旬,岗位聘用委员会开展评议工作,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六)2019年11月底前,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七)2019年11月底或12月初,发文公布岗位聘用结果。
八、材料提交
(一)申请材料(电子版)
1、《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1)。请根据《填写说明》(附件2)认真填写,提交Word版;
2、附件材料。请参考《附件材料目录》(附件3),根据个人实际,选取相应内容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其中任职期间发表论文请参考《发表论文清单》(附件4),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及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申请者还须提供《部门推荐意见》(附件5),上述电子版材料请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提交,并压缩在10M以内。
3、提交日期。请务必于2019年10月15日前提交上述电子版材料,逾期不候。
4、提交方式。
(1)邮件主题请注明:XXX申请XXX级岗位(如,副研究员三级或六级职员)岗位;
(2)竞聘七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者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gwpy01@sippe.ac.cn;
(3)竞聘八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的申请者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gwpy02@sippe.ac.cn。
(二)申请材料(纸质版)
待电子版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按以下要求提交:
1、《岗位聘用审核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2、《附件材料》,A4纸,单面打印,一式1份;
3、所有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被要求退回;
4、请务必于2019年10月22日下班前提交,其中枫林园区——徐汇区枫林路300号1号楼208室(人事教育处);辰山园区——松江区辰花路3888号逆境中心综合办公室,预期不候。
(三)答辩报告
须参加现场答辩的申请者,除递交以上材料外,还需于答辩前(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提交答辩报告,报告采用PPT形式,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申请意向、个人简历、任现等级岗位期间工作业绩、今后工作设想等。
九、其他要求
(一)本次岗位聘用工作不涉及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二)七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含管理类)将根据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差额评审。
(三)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工勤技能等系列岗位纳入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凡参加前述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先通过相应等级的资格考试。会计(审计)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仅在财务处、科研财务助理岗以及联合办公室监察审计岗设置。
(四)对于未通过高一等级岗位聘用审核的拟聘人选,维持原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五)竞聘岗位类别未发生变动的,所执行的系列不得变更。
(六)申请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七)岗位聘用计算任职年限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年限以整年计算;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年份,不纳入有效任职年限。
(八)通过本次岗位聘用的人员,按新岗位等级兑现岗位工资。
(九)在等级岗位公示前,任何人不得为本人或为他人找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委员会或岗位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申请者找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委员会或岗位聘用委员会委员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按原等级岗位执行;为他人找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委员会或岗位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
(十)在岗位聘用过程中,申请者须对本人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或事实,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其所在职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进行聘用,且4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竞聘;情节严重的,可予以低聘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发现严重弄虚作假者,予以撤销决定,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如遇出国、因病等情形,各研究组及部门应及时掌握信息并向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报告。
(十二)岗位聘用工作按照国家、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三)各研究组或部门应及时将岗位聘用相关规定及本通知及时告知本研究组或部门职工。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 超、许 华
021-54924130
联系邮箱:gwpy01@sippe.ac.cn、gwpy02@sippe.ac.cn
联系地址:徐汇区枫林路300号1号楼208室(人事教育处)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