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组、支撑平台、职能部门:
为确保201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预算执行以及年终对账、结账等工作,按时、准确、完整的报送年度财务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账期间
办理各类报销、财务结算等业务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10日起,恢复正常财务业务处理(涉及国库额度支付的项目以财政支付额度恢复为准)。
2019年度原始票据报销时间延长到2020年3月31日止(税务清算前),过期不予以办理。
二、收入确认工作
各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归口加大组织对银行到款的查询与认领,各研究组、支撑平台及时办理收入确认手续,提交财务入账。
三、成本分摊结算
各职能部门、研究组等认真对照管理办法、纪要/备忘等及时办理成本费用分摊结算手续,提交财务予以资金结算。
四、清理预开票据
财务处按将按照预开票据管理的约定,对截至2019年11月30日已开出但尚未收回资金的票据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约定予以相应票据资金扣款。
五、暂(借)付款清理
各研究组、个人应在年终结账前及时办理各类暂(借)付款核销报账手续。对未到达年度结转结余考核要求的,将按照中科院对本单位的年度结转结余考核奖惩情况,在课题组2020年度相关经费中挂钩。
六、课题清理与结题结账
按照中科院关于做好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应认真组织归口管理项目(课题)清理工作,对照项目(课题)预算书清理经费收支账目,及时办理财务调整(或结题结账)事宜,并于12月20日前提交财务入账。
七、财政预算执行
按照中科院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目标的通知,各研究组、职能部门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确保预算考核目标的完成。
八、资产清查
各职能部门应对归口管理的各类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清查。
实物资产应确保账、卡、物相符,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与财务账核对与入账工作。长期股权投资应核实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权益份额变化、对被投资企业是否有权决定或参与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等,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提交财务入账。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