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组、支撑平台、职能部门:
为确保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预算执行以及年终对账、结账等工作,按时、准确、完整的报送年度财务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账期间
办理各类报销、财务结算等业务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预算一体化支付项目可延迟至12月20日)。
2024年开账时间:以预算一体化支付额度下达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年终核销清理事项
1、预算执行考核:2023年度考核目标97%,尚未达到考核目标的,请加快执行进度。
2、暂(借)付款核销:在年终结账前及时办理各类暂(借)付款核销报账手续。逾期未及时核销的,将按规定暂停相关项目经费的使用。
3、预开发票清理:对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开出但尚未收回资金的票据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约定予以相应票据资金扣款。12月起不再办理预开发票业务。
4、收入认领:按照业务归口加大组织对银行到款的查询与认领,各研究组、支撑平台及时办理收入确认手续,提交财务入账。
5、资产清查:各职能部门应对归口管理的各类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清查。实物资产应确保账、卡、物相符,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与财务账核对与入账工作。长期股权投资应核实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权益份额变化、对被投资企业是否有权决定或参与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等,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提交财务入账。
6、ARP系统财务单据清理:2023年12月22日将对ARP系统中财务模块所有未处理单据予以驳回。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财务处
2023年11月10日